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
设立登记南平市延平区江南*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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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平市延平区江南*城幼儿园筹备组(住所: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江南社区李侗路188号):
你单位关于设立登记南平市延平区江南*城幼儿园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设立登记南平市延平区江南*城幼儿园。
南平市延平区江南*城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702MJY591112J;法定代表人:李华;住所:(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江南社区李侗路188号)设立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