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延平新城疏港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0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新城疏港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征地面积10.5813公顷。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延平新城疏港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范围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炉下镇瓦口村、下岚村、洋洧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夏道镇、炉下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夏道镇徐洋村,炉下镇瓦口村、下岚村、洋洧村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洋坑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1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洋坑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18.8760公顷。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洋坑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地块范围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延平区夏道镇洋坑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夏道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夏道镇洋坑村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延平新城崇仁路三期A标工程项目(Ⅱ段)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2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延平新城崇仁路三期A标工程项目(Ⅱ段)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0.5919公顷。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延平新城崇仁路三期A标工程项目(Ⅱ段)范围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炉下镇下岚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炉下镇下岚村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年产45万吨漂白竹浆生产项目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3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年产45万吨漂白竹浆生产项目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17.8675公顷 。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年产45万吨漂白竹浆生产项目地块范围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延平区炉下镇瓦口村、下岚村 (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炉下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炉下镇瓦口村、下岚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剑津*江南校区北侧地块项目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4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剑津*江南校区北侧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2.9334公顷。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剑津*江南校区北侧地块范围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水南街道八仙村 (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水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水南街道和八仙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庄污水处理厂南侧地块项目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5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庄污水处理厂南侧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7.3334公顷。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南庄污水处理厂南侧地块范围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水南街道八仙村 (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水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水南街道和八仙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家厂莲花山地块项目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6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大家厂莲花山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7.2490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大家厂莲花山地块范围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水东街道塔下村 (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水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水东街道和塔下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一中江南校区南侧地块项目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7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一中江南校区南侧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
1. 拟征地面积:10公顷。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一中江南校区南侧地块范围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水南街道八仙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水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水南街道和八仙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饲料加工及仓储中心项目征地启动公告
延政文〔2020〕48号
为实施延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饲料加工及仓储中心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4.1807公顷。
2.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饲料加工及仓储中心项目范围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南山镇店口村 (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之后,由南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南山镇和店口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 南平房价,南平房地产,建阳*新楼盘,南平房产网,延平房地产,延平房价